原标题:“明察”改“暗访”如何?(委员信箱)
编辑同志:
组织委员视察是各级政协行使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协开展的视察活动,多是采取提前下发视察通知,要求被视察单位进行前期准备,整理汇报材料,安排视察现场,再由专人陪同讲解的做法。这种由被视察单位“引导”的视察,看到的多是工作中的亮点,听到的是取得的成绩。像这样的视察,往往达不到推动工作的目的,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时下,一些部门不太注重“平时”的基础性工作,却很擅长“迎检”之类的“评时”活动。在一些领导看来,只要把视察组接待好、服务好就“好”了,至于工作到没到位,任务落没落实,也就无所谓了。而现在的很多视察,多以“明察”为主,而且视察未动,“招呼”先行,诸如视察组什么时候到,到哪些地方去,视察些什么,要抓紧准备、迎接视察等等。于是,被视察对象闻风而动,层层安排,忙作一团。在经过精心准备后,将一切整理得妥妥帖帖、天衣无缝,视察组看到的是经过精心安排与装扮的场面,想看的看不到,想听的听不见,当然就很难了解到真相实情。这种做法,背离了视察的初衷,弱化了政协监督的力度,久而久之,委员对视察也越来越觉得索然无味,履职的积极性也会严重受挫。
其实,“暗访”并无什么神奇之处,但它体现了实事求是的作风,是对形式主义的有力回击。相对于“明察”,“暗访”的优点显而易见。“暗访”的保密性和随机性,使得被视察单位别无选择,很难“临时抱佛脚”,掩盖漏洞,藏匿污点,有利于政协委员了解实情,掌握监督的主动权。这样做,尽管被视察单位难免会露点丑,丢些面子,但只要知耻后勇,变压力为动力,最终受益的还是绝大多数老百姓。建议在“明察”不灵的时候,不妨走走“暗访”的路子,让政协委员多到老百姓中走走,多到最基层看看,多到一线调研。视察者离“真实”近了,被视察者的大话、水分就少了。真如此,将有百益而无一害的。
湖北省宜城市政协委员 杨明生
中国参政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