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区政协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的委员,作为一名老委员,我想谈点自己的体会和建议。
一、关于委员履职
政协委员是双重身份,首先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做好榜样,树立形象,有作为才有地位;二要加强学习,加强调研,提高自己的素养,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为群众捎句话,但要有鉴别能力,做到帮忙不添乱。
二、关于提案:
1、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职的主要平台,建议完善办理提案满意率的指标,让委员能真正对提案的答复和办理自由表态,不要为了提案承办单位的满意率指标而让委员为难。满意当然是好,但不满意也一样对更好办理提案有借鉴作用;若是委员提案质量不高观点有问题,可以直接向委员提出,以吸取经验提高水平;若是承办单位承办答复不到位,应付了事,委员的不满意也可让其今后认真努力。
2、提案交办单位的确定要认真仔细,以前曾发生过由于对提案内容的审核不仔细或对职能部门管辖权限不熟悉,使提案内容与提案单位不相符的情况,如非机动车道违规停车应该是交警管的,结果交到城管,而人行道事宜应该是城管办理却交到交警部门。虽然有退回制度,但也发生过有的承办单位领导碍于面子勉强办理不属于他们权限的提案。
3、关于民主监督:民主监督,相对于参政议政来说始终是短腿,对一些较比敏感的问题,被监督单位缺乏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使民主监督没法开展或无法深入而流于形式。建议加强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接受民主监督的教育,目前可以先从请政协委员参加各类听证会,参与旁听重大敏感案件的法院庭审开始。
人民参政网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