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提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第5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助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ang@mail.mnr.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1.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