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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力斌对火灾后的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管理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中国参政网  字体大小[ ]

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花园火灾后的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管理问题的建议

作者:黄力斌

  随着人民生活美好的需要,社会进步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性增长带来社会化的安全隐患及社会矛盾凸出。特别是在跨时代2020年元旦的第一天,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嘉州花园A4栋的一场大火,引起了全社会老百姓对生命财产安全的担忧。因此,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下令将严格清理消防通道堵塞管理问题,而基层在消防通道堵塞管理中,未严格研究这一社会矛盾形成的根本,只是武断式的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最容易引起广大社会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升级。从而,造成人民生活中的恐慌,美好生活幸福感的减弱,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为此,本人建议如下:

  一、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是预防,预防的基础重点是源头性管理。

  作为火灾性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是人类常见的自然灾害损失,也是人类对于灾害认识较为普遍的一种自然灾害。随着社会的发展,比如在山城重庆,随处可见的高楼,更是要加强火灾预防,在密集型社区,更是要加强火灾的预防。而日常的火灾预防行为,又有多少者百姓知道呢?又有谁知道如何预防呢?我想这些问题,作为火灾预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持续宣传和培训的过程。这个预防过程,那就是火灾预防源头式管理,源头式管理可以利用培训,上门检查,指导老百姓如何用火、防火、防电漏的基本常识性教育,社区活动培训签到化管理,楼层管理等日常性的管理活动,才能有效的杜绝和预防火灾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通道的疏通和管理

  消防通道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道线,是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的生命通道线。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美好的实现,老百姓都在高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家家户户都拥有了交通便利的私家小轿车,这也是体现人民生活美好实现的必然现状。但对社会公共资源用地的减少,停车位的稀缺,使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出现了焦虑,幸福生活也会因此大打折扣。对于火灾后的救援通道管理,也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一种救济方法行为,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社会责任。而救援后的行为是火灾预防行为的补充,在补充行为中的救援中,消防通道管理就显得特别重要。如果说预防行为在管理中得到了预防效果,消防通道管理就是一种制度规范化的行为,没有火灾,自然就不需要消防通道的管理了。为此,建议消防通道的管理应在现有的车辆停放管理基础上灵活式的管理,并不需要因消防通道管理行为,激发更多的社会矛盾。让老百姓对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失望。

  三、严格检查和指导消防通道占道行为的疏导规划方案。

  在各级党委,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研制,建立消防通道疏导方案,并向社会公民公示宣传,以便全民认识停放交通工具后。如占消防通道后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规定火情出现后的撤离时间和停放临时地点的疏导方式,以便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作者系民建会员,西南政法大学社会保障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专家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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