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时,遭到当地30多人的暴力阻挠,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中国新闻网2016年9月21日)
依法治国就是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示着我们国家的一切将全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理。
法律高于一切,所有的权力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内运行。但近年来,许多媒体都曝出了权大于法的怪象,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用权力阻挠依法办事等封建官僚主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阻挠着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这充分反映出了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了解的缺失,对依法治国重要性认识的严重不足,对法律和权力的摆放严重错位,时刻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用权力宣示着自己的欲望。菏泽曹县政协副主席韩宝亮用权力阻挠执法的这一案例再次揭示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官本位思想。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根据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为规范各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我们国家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治观念在一些掌权者的头脑中根深蒂固,难以改变,限制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本该依法而办的事情也受到了权力的任意调侃。
笔者认为,要使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必先依法治权,必先治理那些错误的权力思想观念。各级对执法也制定了许多的监督措施,特别是对用权力干扰执法的现象进行了坚决的遏制。只有让掌权之人多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其思想和行动自觉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依法治国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其实施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作者: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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